[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工務室] 技術師&副技術師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工務室 書函
受文者:系主任鈞鑒
速 別:最速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3 年6月13日
附 件:如說明三
主旨:本院急需學有專精,擁有電機工程背景者加入工務室專業團隊,共同努力攜手建構醫院美好未來,請 查照。
說明:
一、 時代巨輪不斷向前,各醫療院所必須與時俱進,本院正積極招募擁有工程專業背景者前來應徵技術師、副技術師職缺,敬請貴系所有志青年,一同加入台大醫院工務室專業團隊,為醫院明日之未來,貢獻所學。
二、 本院待遇優,相關福利比照公務人員。
三、 檢附本院甄選簡則如下,敬請 鈞系惠予張貼公告周知。
|
用人單位 |
工務室 |
|
|
職 稱 |
技術師 |
|
|
名 額 |
1名 |
|
|
工作內容 |
1. 負責新建或專案整修工程相關之設計、需求訪談及施工等圖說、規範、招標文件準備,審查及督導事宜。 2. 醫院相關工項維護及修繕管理事宜。 3. 相關專案招標文件擬定、招標及管理事宜。 4. 臨時交辦事項。 |
|
|
甄選資格 |
性別 |
不拘 |
|
資歷 |
1. 碩士以上電機相關科系畢業。 2. 具相關技師證照或消防設備士(師)或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者尤佳。 |
|
|
必備 應徵證件 |
個人 |
國民身分證 |
|
學歷 |
碩士以上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者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
|
|
其他 |
||
|
報名 注意事項 |
1. 報名日期:自公告起至103年6月19日下午5時止(逾期、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予受理)。 2.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亦受理現場報名),請檢附「臺大醫院各類人員甄選登記表及學經歷、證照查核授權書(請自行至本院徵才資訊網頁下載,並以A4格式列印成單面1張)」及上開應徵證件影本各1份,並於期限內寄(送)達本院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 3. 報名地點:通訊報名者請以掛號郵寄至「10043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台大醫院2樓人事室楊先生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單位、職稱及聯絡電話(請自行下載信封封面)。 4. 符合初選資格者於103年6月20下午5時公告於本院徵才資訊網頁。 |
|
|
初選日期 |
請於103年6月23日上午9時整,攜帶身分證於本院東址第3會議室集合(臺北市中山南路7號2樓),由專人帶往參加測驗。 測驗科目:1.性向測驗。2.筆試(公文、工程概論)。3.面試。 |
|
|
附 註 |
1. 本職務歡迎符合上開甄選資格之身心障礙人員報名(請另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正反面1份)。 2.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不得應考,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3. 如係退休公教人員再任本職務,則停發月退休金及停止優惠存款。如係退休工員再任本職務,則依相關規定繳回慰助金。另有關支領退休俸之軍職人員,請於報名時主動告知。 4. 錄取通知方式:符合初選資格名單、通過初選名單以及徵選結果等相關訊息,皆以網路公告,敬請於報名後、參加初選後及複選後自行參閱本院徵才資訊網頁,本院恕不退件及函復,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5. 通過初選者請依公告上之複選時間、地點參加複選;複選成績如達錄取標準,仍須經本院體檢合格後方可進用。 6. 本職務係運用本院醫療作業基金進用之醫務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另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部門職缺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甄選登記表核章。 7. 本院得視業務需要增額錄取。 |
|
|
用人單位 |
工務室 |
|
|
職 稱 |
副技術師(B) |
|
|
名 額 |
1名 |
|
|
工作內容 |
1. 負責新建或專案整修工程相關電梯或消防系統設計、需求訪談及施工等圖說、規範、招標文件準備,審查及督導事宜。 2. 電梯或消防系統相關設備維護保養,修繕及督導管理事宜。 3. 相關維護保養合約招標文件擬定、招標及管理事宜。 4. 相關設備汰舊換新評估、預算編列及招標事宜。 5. 臨時交辦事項。 |
|
|
甄選資格 |
性別 |
不拘 |
|
資歷 |
3. 大學以上電機相關科系畢業。 4. 具電梯及消防系統維護管理經驗者尤佳。 |
|
|
必備 應徵證件 |
個人 |
國民身分證 |
|
學歷 |
大學以上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者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
|
|
其他 |
||
|
報名 注意事項 |
1. 報名日期:自公告起至103年6月19日下午5時止(逾期、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予受理)。 2.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亦受理現場報名),請檢附「臺大醫院各類人員甄選登記表及學經歷、證照查核授權書(請自行至本院徵才資訊網頁下載,並以A4格式列印成單面1張)」及上開應徵證件影本各1份,並於期限內寄(送)達本院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 3. 報名地點:通訊報名者請以掛號郵寄至「10043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台大醫院2樓人事室楊先生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單位、職稱及聯絡電話(請自行下載信封封面)。 4. 符合初選資格者於103年6月20日下午5時公告於本院徵才資訊網頁。 |
|
|
初選日期 |
請於103年6月23日上午9時整,攜帶身分證於本院東址第3會議室集合(臺北市中山南路7號2樓),由專人帶往參加測驗。 測驗科目:1.性向測驗。2.筆試(公文)。3.面試。 |
|
|
附 註 |
1. 本職務歡迎符合上開甄選資格之身心障礙人員報名(請另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正反面1份)。 2.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不得應考,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3. 如係退休公教人員再任本職務,則停發月退休金及停止優惠存款。如係退休工員再任本職務,則依相關規定繳回慰助金。另有關支領退休俸之軍職人員,請於報名時主動告知。 4. 錄取通知方式:符合初選資格名單、通過初選名單以及徵選結果等相關訊息,皆以網路公告,敬請於報名後、參加初選後及複選後自行參閱本院徵才資訊網頁,本院恕不退件及函復,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5. 通過初選者請依公告上之複選時間、地點參加複選;複選成績如達錄取標準,仍須經本院體檢合格後方可進用。 6. 本職務係運用本院醫療作業基金進用之醫務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另現職人員如欲報名不同部門職缺需經現職單位主管於甄選登記表核章。 7. 本院得視業務需要增額錄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