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相關評分原則及注意事項
※ 成績之計算為:資料審查成績佔60%、面試(個別面談)成績佔40%,各單項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一、資料審查(佔 60%):請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同等學歷者以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代替)、學業成績總名次證明、讀書計畫及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
二、面試(佔 40%):
(一) 甲組(系統組):採多位委員共同面試的方式進行,每位考生面試時間原則為5分鐘,考生無需準備投影片。
(二) 乙組(電波領域聯合):採「跑關」的方式進行,每三位考生一組進入考場,共設三個關卡,每關卡停留時間為3分鐘,考生無需準備投影片。
※ 初審成績(資料審查)特優者可逕行錄取,名額上限為甄試錄取名額的二分之一(含)。
※ 各組面試時間、地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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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
面試時間 |
面試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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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組(系統組) |
114/11/09(日) 早上09:30起 |
電資大樓 工EC 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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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組(電波領域聯合) |
114/11/12(三) 早上10:00起 |
電資大樓 工EC 2018 |
※ 面試考生請依規定時間攜帶「應考證」及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至本所所辦公室(電資大樓 工EC 2008)辦理報到,未於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通訊所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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