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0學年度研究所新生參加學生團體保險暑期加保案
主旨:本校110學年度研究所新生參加學生團體保險暑期加保案,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110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起迄時間為110年8月1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
二、鑒於本校研究所新生、實習教師等,於7月份即到校開始相關學習課程,為保障學生之權益,請鼓勵所屬新生加保7月份之學生團體保險。
三、暑期加保時間自110年7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
四、請系所將欲加保新生之名單依附件格式填報,連同每位新生保費55元,於6月23日前送至課外組(行5008室),為避免影響已參加保險同學權益,逾期將視同自願放棄參加學生團體保險暑期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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