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內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後始得出境相關事項
主旨:有關教育部轉知所屬加強宣導國內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後始得出境1事,如說明,請協助宣導。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5月17日臺教學(六)字第1060069365號辦理。
二、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出境應經申請核准。然迭有役男規劃於暑假期間短期出國,因不諳法令,未事先申請核准出境,致抵達機場或港口後無法順利出國,屢生爭議。
三、為避免前揭情事之發生,請協助宣導提醒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注意,出國前須申請核准。
四、另內政部役政署業已建置「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役男可經由該署網站主題單元進入,連結至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申請短期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亦請學校配合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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