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105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考試 審查、面試評分原則及相關注意事項
※ 成績之計算方式:資料審查成績佔60%、面試成績佔40%,各單項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一、資料審查(佔 60%):
請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同等學歷者以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代替)、學業成績總名次證明、讀書計畫及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
二、面試(佔 40%):
採多位面試委員共同面試之方式進行,每位學生約5分鐘,不需準備投影片。
※ 初審成績(資料審查)特優者可逕行錄取,名額上限為甄試錄取名額的二分之一(含)。
※ 本次甄試僅招收系統組學生,面試時間、地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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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
面試時間 |
面試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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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組 |
104/11/08(日) 下午1:30起 |
電資大樓 工EC 2007 |
※ 面試考生請依規定時間攜帶「甄試資格審核通知單」、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及「繳費證明」至本所所辦公室(電資大樓 工EC 2008)辦理報到,未於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通訊所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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